国务院食安办:加强暑期汛期食品安全工作

摘要:一经发现不合格食品,一律依法下架、召回,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加强饮用水水质和食源性疾病监测,防范食源性疾病风险。

当前正值暑期、汛期,我国部分地区接连遭受严重洪涝灾害,高温、高湿条件下,食品安全风险增加。近日,国务院食安办印发《关于加强暑期、汛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暑期、汛期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通知》提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全面排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管理、人员健康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认真做好食品原料清理、环境清洁、设备检修、用具消毒等工作,确保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污染,严防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及时处置污染、变质食品。

《通知》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米面油、肉蛋奶、调味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婴幼儿、老人等重点人群食品,以及向灾区集中调拨、捐赠、销售和灾区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视情况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一经发现不合格食品,一律依法下架、召回,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加强饮用水水质和食源性疾病监测,防范食源性疾病风险。

《通知》强调,严肃查办违法案件。对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开展情况核查;应当立案调查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厉打击在受灾地区和农村、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受污水浸泡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邢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