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赤峰探索”新号角

摘要:会议指出,启动国家级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标志着我市在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举办国家级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启动会议暨赤峰市疾控联合体综合业务培训班

3月6日下午,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在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举办国家级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启动会议暨赤峰市疾控联合体综合业务培训班。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疾控局局长郭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家疾控局、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并举行了赤峰市疾控联合体建设签约仪式。

会议指出,启动国家级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标志着我市在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持续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努力建设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校地共建、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

会议强调要借助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国家级试点城市的有利契机,勇于创新实践,全力推动实施疾控联合体建设,助力赤峰市“十大行动”取得新突破,为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疾控联合体建设第一要坚持四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将疾控工作融入基层治理重要范畴,促进社会共治。二是坚持规划引领,推动市县乡村一体化发展。三是坚持防治并重,推进传染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四是坚持行业监管,逐步将传统的对单一医疗机构监管转变为对疾控联合体的监管,确保行业监管全覆盖、无死角。第二要搭建四级组织架构。市级层面,市疾控中心、市传染病防治医院联合共建赤峰市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管理中心,牵头组建疾控联合体,建立包联包片的网格化管理,制定建设规划、工作章程、考核评价体系等政策。县级层面,属地疾控中心和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要联合成立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管理分中心,统筹辖区防治资源,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一体化、连续性服务。乡村层面,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本级行政区域内疾控联合体成员单位,接受上级组织的培训、指导、帮扶、监管,向村卫生室提供延伸服务。第三要健全四项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保持常态化运转和平急转换。二是建立稳定的资源下沉长效机制,合理建立上下协作关系。三是建立疾控联合体内部一体化管理机制,形成促进健康的利益共同体。四是建立医防服务融合机制,推动建立防治康管一体化服务模式。第四要把握四个关键环节。一是突出疾控机构主导作用,最大限度整合传染病“群体预防”和“个体治疗”两大链条,推动构建“防治结合”常态化服务模式和“平急转换”的应急模式。二是以人员下沉作为“探针”和“催化剂”,提高基层人才队伍专业技术能力,促进双向认知,以人促事、以事带制。三是与医联体紧密衔接,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融合推进,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指导作用。四要通过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推动技术与管理能力平移、责任与利益分配、服务和资源整合,真正实现人员通、机制通、服务通。

会议要求建设国家级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城市是一次重大机遇,做好建设工作意义非凡。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有机结合,立足赤峰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同题共答,积极探索疾控联合体建设,努力破解"医防割裂、资源分散、信息孤岛"等体制机制障碍,整体布局统筹谋划、一域一策务实探索,连点成面,稳扎稳打向前走,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传染病防治医院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赤峰市疾控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解读,就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赤峰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赤峰市疾控中心、市传染病防治医院班子全体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安定医院院长、公共卫生科和信息科负责人;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局长、疾控股和法监股负责人,疾控中心主任、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院长、公共卫生科和信息科负责人参加会议。(李占平  郭晶)

责任编辑:邢晓倩